2012-10-19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青岛农业大学人才相关待遇补充规定》文件精神,为落实引进人才相关待遇,现将申请博士特贴及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博士特贴
申请范围:对于2009年以来学校引进的博士和我校定向培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获得博士学位回校人员。
需提交材料: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博士校内特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及两证复印件,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交定向培养协议复印件),上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符合发放条件人选材料及《青岛农业大学博士校内特贴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人事处1104房间。
二、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发放范围:对于09年以来学校引进的未购买学校普通商品房的人员(夫妻双方均未购买,拟购买人员不在发放范围)。
需提交材料: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3),上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后将符合发放条件人选材料报人事处1104房间。
三、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5日下午5:00。
附件5:青岛农业大学人才相关待遇补充规定.doc
人事处
201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