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8 00:00:00 浏览数:0
2012年应聘到我校且已公示通过的相关人员,现将报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需提供材料:
1、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三个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位正在公示期的需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归国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及归国留学人员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2、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所在学校(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见附件1,办理过程中有问题可咨询我校计生办赵老师电话0532-86080904)。
二、报到时间: 7月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40-5:30
三、报到流程及办理事项:
1、持报到需提供的材料到主楼人事处1104房间审核并留一套复印件。
2、到1105房间审核报到材料并提交复印件,开具《行政介绍信》、签订聘用合同等;
3、本人持人事处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所在学院(单位)报到;
4、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主楼1110房间)办理有关手续;
5、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办理落户(西门口平房),落户后请将报到证原件交人事处1105房间;
6、到总务处房产科(东门工程楼四楼430房间)办理周转房租赁手续;
7、持介绍信到校医院办理医疗证;
8、持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财务处综合计划科办理一卡通和工资卡;
9、到工会(主楼1212房间)提交婚育状况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宜
1、省内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领到报到证者,可以按时来校报到,派遣手续来校以后再行办理;
2、归国留学人员学历学位未认证者、需要调动且未办理完调档的人员需于9月30日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联系报到事宜。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