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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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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工作职责(办公楼1111)

    2018-01-17 10:17:26           浏览数:0

1、负责师资队伍建设有关的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起草;
2、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3、人才项目申报,高层次人才聘任、考核,核定工资标准,落实工作生活待遇;
4、山东省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5、引进人才的招聘、备案、网签、落户;
6、新教师岗前培训及校内培训工作;              
7、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组织实施青年教师成长计划;
9、负责教师参加国内外访学研修、学术交流、调研、参加国际会议等申报工作;
10、教职工学历学位提升工作;
11、客座教授、特聘教授、名誉教授的聘任工作;
12、高级专家返聘工作
13、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审批、任命工作;
14、各类师资数据统计;
15、各类专家推荐工作;
16、高层次人才津贴、来青就业住房补贴、博士特贴、教研室工作量等津贴发放
联系电话:0532-58957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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