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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职称评审的最新通知(三)

    2013-10-25 00:00:00           浏览数:0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

    1.请各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到人事处收审材料前,务必在山东省高校职称管理系统中提交需要检索的学术成果。

    2.申报人提交论文、著作均按职称申报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填写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内容与正式出版刊物信息完全一致,要完整、准确、一字不差。

    通讯作者要在“位次”框内填写申报人具体位次“x/x”。

    3.如提交外文论文和著作,申报人还须在个人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版”栏中上传电子版(PDF或Word格式),电子版版式、格式必须与公开发表的版式、格式完全一致。

     4.个人学术成果提交的具体程序:

    在“录入学术成果”栏录入成果信息,如提交外文论文在“上传电子版”栏中上传外文论文电子版,点击“提交学术成果至学校”模块提交到学校。

     5.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检索材料要求:

    检索材料为申报人员任期内著作、论文中最高水平成果,其中申报教授人员提交的学术成果须为独立或首位(通讯作者、同等贡献作者均不能提交),著作类只提供专著或译著。申报副教授的人员提交的检索材料应至少有一件为独立或首位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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