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00:00:00 浏览数:0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发〔2007〕19号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人事处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本单位符合免试条件人员的《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及相关证明免试材料报送人事处(办公楼1105房间)。
注:1、2011年以后办理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有效期为三年,已办理人员无需再办 ;
2、相关文件见人事处网站“专业技术职务”栏规章制度;
3、因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
免试证明材料: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的博士需提交学历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海外留学回国的硕士需提交学历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通过国家组织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考试(BFT)的成绩单或合格证;
5、在国外执行访问学者或出国培训任务一年以上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