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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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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1361人才工程”相应层次人选的通知

    2012-11-26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自实施“1361”人才工程以来,分别有9人、24人和28人分两期入选二、三、四层次人才,极大地激发了人才工作积极性,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和环境,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示范和带头作用。

    现根据《青岛农业大学“1361”人才工程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将第三期有关“1361”人才工程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青岛农业大学“1361人才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中的相应层次条件要求。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到5月11日截止。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1361人才工程”入选申请表》(附件2)提供符合相应层次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有效材料时间范围:2009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其中文章影响因子以当年影响因子为准,并须出具科技情报单位检索证明。

    2、各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写出推荐意见,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分别送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事处等部门审核,审核意见一栏需由审核人签字和审核单位盖章。

    3、审核后的申请表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审核修改后的申请表电子版报人事处1109房间(email:rsc1104@qau.edu.cn)。

    4、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公示。

    5、学校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学校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相关要求

    1、已入选“1361人才工程”人员,再次申报“1361人才工程”,其有效支撑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2、申报人员的获奖、论文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或独立单位必须为青岛农业大学,论文要求为首位或唯一通讯作者。

    3、要求个人申报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五年内不能申报。

    4、学院及职能部门认真熟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上报材料。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1361人才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2、“1361人才工程”入选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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