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0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结合进行,有关通知已在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公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一)参加过2013年岗前培训,并且参加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在线考试成绩合格者;
(二)参加过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有不合格科目,需要参加补考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其中《高等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已于9月1日—9月30日试行了无纸化网上考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的方式,依据教育部人事司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考察,由省教育厅组织统一命题。命题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能力,考试时间为每科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报名及考务
(一)网上报名。201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暨岗前培训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报名手册(附件2),系统中的“所在培训点”我校老师请选择“青岛大学”。考生须在2013年12月19日12:00前登录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进入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网址:http://www.gsbaoming.sdnu.edu.cn/)。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本校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至省高师中心。
(二)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3日10:00至27日12:00期间,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2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30—11:30,高等教育学;
下午:13:00—15:00,高等教育心理学。
(四)考试地点。由青岛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试费用。从岗前培训费中支付。
四、特别说明
(一)请各单位通知本年度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借往年参加岗前培训教师的教材自学考试科目,准备考试。
(二)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同时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合格成绩。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去年(2012年)参加考试有成绩不合格的科目,也必须通过网报系统提交补考科目申请。
(三)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无此合格证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凡师范类专业毕业者、博士学位获得者、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等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可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符合免试条件的教师也必须通过本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提出免试科目申请。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2、报名手册
人事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