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5 00:00:00 浏览数: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字〔2013〕29号)和《关于做好我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3〕4号)文件精神,教育部首次进行全国教职工基础数据采集,建设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系统,现将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人员范围
采集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职工
二、填写及上报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上报本单位所有人员《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A4正反打印)纸质版和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电子版。(纸质版与采集模板人员名单顺序一致)
2、《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的填写请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填写;填写格式要与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一一对应;“专任教师信息”中的任课学段、任课状况及现主要从事学科领域信息须所在学院审核盖章。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成立工作组。成立由各单位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审核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并于10月12日下班前将工作组名单和联系方式报人事处1105房间并领取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电子版(单位人数20人以上的提供名单)。
2、严把时间。本次信息采集上报的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为确保能够按时完成我校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工作,请各单位务必按上报日程安排完成所有上交材料。
3、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按照采集说明、指标解释进行表格填写、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规定,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确保责任到人,保障数据质量。
四、上报日程安排
时间 | 上报单位 |
10月17日 | 其他单位 |
10月18日上午 |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园林与林学院 园林规划设计院 艺术学院 |
10月18日下午 | 体育教学部 后勤管理处 园艺学院 图书馆 |
10月21日上午 | 动漫与传媒学院 海都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
10月21日下午 | 资源与环境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
10月22日上午 | 人文社科学院 后勤服务产业集团 动物科技学院 |
10月22日下午 | 生命科学学院 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 |
10月23日上午 | 化学与药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0月23日下午 | 外国语学院 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附件:
1、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说明/userfiles/thumb/rsc/doc/2013/1012/20131012090425600.ppt
2、采集表/userfiles/thumb/rsc/doc/2013/1012/20131012090435903.doc
指标解释/userfiles/thumb/rsc/doc/2013/1012/20131012090444351.doc
基础代码表/userfiles/thumb/rsc/doc/2013/1012/20131012090619682.doc
Excel模板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userfiles/thumb/rsc/doc/2013/1012/20131012090525407.doc
3、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userfiles/thumb/rsc/doc/2013/1012/20131012095226389.xls
4、MSCOMCTL.OCX/userfiles/thumb/rsc/doc/2013/1012/20131012095259862.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