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2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暂行规定》、《青岛农业大学人才相关待遇补充规定》文件精神,为落实引进人才相关待遇,现将2013年度引进人才层次有关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10日前到我校工作的新引进人员(博士),未报到人员请各单位电话通知提前准备。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2日。
三、认定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引进人才层次认定申请表》(附件1)提供符合相应层次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有效材料时间范围:(引进报到时间之前五年 ),其中文章影响因子须出具科技情报单位检索证明。
2、各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写出推荐意见,申报材料汇总后将申请表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及申请表电子版报人事处1104房间(email:rsc1104@qa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议,评议结果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层次人选名单。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