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7 00:00:00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高师培训中心通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印发,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仍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的人员范围:已参加2012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
考试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大学教学论》4个科目。符合《细则》规定要求的有关人员,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
三、命题及考务
考试由省教育厅师范处组织统一命题。命题难易适中、重在考察基础能力。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考点。省教育厅师范处负责考务工作全过程的巡视、督查以及考试的阅卷和统分工作。考试费由岗前培训费中支付。
四、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组织形式另行通知。请各单位通知本年度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借以往年度参加岗前培训教师的教材自学考试科目,准备考试。
五、有关问题说明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与以往年度岗前培训科目及考试内容是一致的,但今年岗前培训内容较往年有所变动,考试形式也改为机考。因此,该考试另行组织。
2.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同时作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合格成绩。考试有不合格科目,允许在后两个年度参加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无此合格证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