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7 00:00:00 浏览数:0
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
学者和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报名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人事处、各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1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优秀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请各高等学校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相应的资助项目,并将有关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相应的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各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须对各高校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于10月20日前将符合资助条件的人选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