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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9-28 00:00:00           浏览数:0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精神,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学习提升素质,现就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重要工具之一。要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和岗位需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更好地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自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的,其成绩可作为当年度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之一,登记继续教育学时。
    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60分或全国通用标准的,一次性计算继续教育学时:A级计30学时,B级计20学时,C级计10学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考试模块一次性计5学时,累计不超过30学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
    三、进一步做好继续教育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用人单位要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包括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在内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结果情况进行核实和记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继续教育制度与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强化继续教育对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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