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聘

人才招聘

学校主页

  • 部门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责
    • 科室职责
  • 党建工作
  • 人才队伍
    • 师资概况
    • 专家学者
    • 师资培训
    • 人才工程
  • 岗位管理
    • 职称评聘
    • 人员变动
    • 岗位聘用
  • 人才招聘
  • 劳资社保
  • 档案管理
  • 政策文件
    • 国家文件
    • 省级文件
    • 校级文件
  • 服务指南
  • 视频专题
首页 >岗位管理 > 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

  • 职称评聘
  • 人员变动
  • 岗位聘用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6-15 00:00:00           浏览数:0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发[2008]71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工作,根据
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个别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须根据国家规定,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二、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应在核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额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执行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
  三、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附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其中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任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兼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被聘用后由单位人事机构报审批机关备案。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格,各级、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抓好落实,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有效实施。

  附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 上一篇: 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
  • 下一篇: 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

Copyright 2008 青岛农业大学版权所有 Ver 6.5 鲁ICP备1302853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104号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  电话:0532-86080222   站长统计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