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1 16:57:39 浏览数:0
一、贯彻执行上级人事人才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研究拟订人事制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1.拟订岗位设置方案。
2.组织全校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
3.拟订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和聘期等考核。
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
三、师资(人才)队伍建设与专家工作
1.拟订和实施师资(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及年度师资(人才)建设计划。
2.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政策。
3.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和考核。
4.开展教师培养、进修、访学及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工作。
5.各类专家、人才工程、先进典型的推荐、选拔、申报及管理服务工作。
6.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薪酬和社会保险工作
1.全校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的核定、调整和管理。
2.研究拟订绩效工资等校内分配政策改革方案。
3.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
4.退休、退职、困难补助、抚恤金及遗属待遇核发等工作。
五、其他管理工作
1.人力资源的规划、公开招聘、调配、退休、解聘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教职工考勤工作,检查学校各部门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3.待岗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推荐上岗工作。
4.教职工绩效管理、评优、奖惩工作。
六、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