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1 08:07:10 浏览数:0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4月19日 |
学校部署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 |
各单位传达学校会议精神,部署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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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27日 |
1.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 2.各单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申报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3.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处)按要求成立相关评价委员会,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各单位指定职称评价工作联络员,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人事处。5.申报高级职务人员对提交的代表作进行学术检索。 6.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7.学院(部、学生工作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委员会对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进行评议、推荐排序。 8.相关部门对申报教授、副教授和辅助系列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9.学院(部、学生工作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委员会对申报讲师职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通过人选,并进行异议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异议期情况报告、评价会议纪要及通过(未通过)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注:相关表格及量化系统在人事处网站职称工作栏内下载。 |
4月28- 5月2-4日 |
1.人事处收审教授、副教授和辅助系列申报材料。 2.各单位报送《“六公开”监督卡》、民主评议汇总表及评价委员会推荐、排序情况。 |
5月7-11日 |
1.学校对申报教授职务人员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价。 2.人事处整理申报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初定为5月7日至11日)。 |
5月14-18日 |
1.学校教师系列学科评议组对申报副教授职务人员进行评价,按学校下达指标数确定初步人选。 2.学校各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委员会对申报教授、副教授及辅助系列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通过人选。 |
5月21-25日 |
1.对教授、副教授及辅助系列通过人选进行异议期公示5个工作日。 2.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公布评价结果。 |
各单位材料复核时间安排
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复核材料及图书馆学术检索时间均为4月23-26日;其他涉及申报材料复核的单位请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日程安排好复核时间。学术检索所需材料见图书馆通知。
人事处收审材料时间安排
时 间 |
单 位 |
4月28日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动漫与传媒学院、体育教学部、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海都学院、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材料 |
5月2日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
5月3日 |
园艺学院、林学与园林学院、化学与药学院、植物医学学院、动物医学院、经济学院(合作社学院) |
5月4日 |
资源与环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