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6 11:15:58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暂行办法》(青农大党字〔2018〕35号)文件要求,现对各类津补贴、奖金等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一、检查内容:各单位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奖金、购物卡或实物等。
二、检查时间:2021年1月—5月。
三、检查方式:各单位对2021年1月—5月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填报《青岛农业大学津贴补贴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请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自查报告(无上述情况的单位也要提交自查情况)、登记表、发放依据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人事处1110房间,电子版请发送rsclz@qau.edu.cn。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完成自查工作,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不得漏报、错报。
联系电话:58957974,联系人:赵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