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00:00:00 浏览数:0
教职工申请攻读定向培养研究生工作流程
1.提出申请
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经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人事处1109房间审核、盖章,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2.签订协议
确定一位担保人,本人与担保人到人事处1109房间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培养协议生成后方可办理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的委托培养协议。担保人须为我校正式职工,人事处、组织部职工及本人家属不能做担保人,正在访学研修及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职工不能做担保人。
3.通知书存档
录取后向人事处1109房间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存档。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